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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女孩买了只猴子...7人被判刑!▌via@现代快报/【免责声明】"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转载的图文信息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,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;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,图文如有侵权,请与我们联系,及时处理。 6 月 21 日,如皋法院对一起非法收购、运输,出售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案进行公开宣判。来自广西及江苏泰州、南通如东的 7 名被告人,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,均适用缓刑,并处罚金。 刷微信 " 一见倾心 " 如东女孩小樱在微信朋友圈看到了一只小猴子的视频,觉得活泼可爱,便打起了养只猴子的主意,随即联系了转发该视频的小曦,表示想买一只猴子。 有需求就有市场。小曦认为这是商机,开价 1.2 万元,小樱立即转账 2000 元作为定金。小曦收到定金后,开始积极托朋友寻找猴子的来源。 很快,小曦的朋友大袆发现广西的微信好友小毅有猴子卖。在微信上,小毅发来一些猴子的视频让大袆挑,大袆又将视频转发给小曦,小曦让小樱挑选确定后,大袆通过支付宝向小毅转账支付 8000 元。随后,小毅将猴子从广西通过客车辗转 1500 多公里托运到江苏靖江。小曦、大袆收到猴子后,便与小曦的丈夫力澎一起开车将猴子送到江苏如东的小樱家中。小曦还 " 友情提醒 " 小樱,不要随便把猴子带出去,防止被人看到。 再转手一同落网 小樱起初如获至宝,但养了一段时间后,觉得花费太高,加上要回老家过年,便将猴子送到旺丰开的宠物医院寄养,并托旺丰打听有没有人愿意购买。过了没几天,兜兜在旺丰的宠物医院看到这只猴子,表示想买。 经旺丰撮合,兜兜以 9000 元买了这只猴子。没多久,兜兜又以 1.5 万元的价格将猴子卖给了望炀。望炀在请人驯猴时,得知这只猴子是国家重点保护动物,于是报了警。 如东县公安局立案侦查,7 人先后落入法网。原来,这只辗转多处的猴子是食蟹猴,被列入《濒危野生动物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》(CITES 公约)附录Ⅱ,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猕猴系同属,属于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 " 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 "。 落网的 7 人中,最委屈的可能要数小曦的丈夫力澎。因为小毅、大袆、小曦等人有购买、出售猴子的行为,而力澎仅仅是开车带小曦和大袆将猴子从靖江运送到如东,开个车也成了被告,力澎表示很憋屈。 如皋法院经审理认为,本案中 7 名被告人违反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规,明知案涉食蟹猴系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,仍分别予以收购、运输、出售。其中,小毅、大袆、小曦的行为构成非法收购、运输、出售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,力澎的行为构成非法运输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,小樱、兜兜的行为构成非法收购、出售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,旺丰的行为构成非法出售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。考虑到各被告人分别有自首、坦白、从犯、自愿认罪认罚、退出违法所得等情节,如皋法院作出上述判决。 法 官 说 法 国家对珍贵、濒危的野生动物实行重点保护。其中,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、二级保护野生动物、列入(CITES 公约)附录一、二的野生动物。特别需要注意的是,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亦属于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。未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,禁止出售、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;运送、携带、寄递上述动物出县境的,应当持有相关许可证。因此,宠物爱好者无论是购买、饲养、运送,还是在出售宠物之前,都应当充分了解宠物的物种,学习相关法律法规,切莫触碰法律红线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