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千年猴戏今犯法?四名河南猴戏艺人由于没有“野生动物运输证”,在黑龙江街头表演时被刑事拘留,最终被判“非法运输珍贵野生动物罪”,继承两千多年的“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”为何突然“犯了罪”?走入现代的我们又该如何保护好这些传统技艺? 据四位艺人的辩护律师、黑龙江昂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宋杨介绍,7月9日,四名耍猴艺人携带自己家繁殖饲养的6只猕猴,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街头表演猴戏时,被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森林公安带回了公安局,理由是猕猴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,而耍猴艺人并没有“野生动物运输证”。 宋杨等律师认为,没有运输证的确触犯行政法规,但并非收购、运输、出售野生保护动物所触犯的相关法律,“四个艺人最多就是罚款警告。”法院最终判决四人构成“非法运输珍贵野生动物罪”,但判决书上写道,“考虑其非法运输的目的是为了使用个人驯养的猕猴演出表演,情节较轻微,社会危害性不大不需要判处刑罚。” 河南新野猴戏已有两千多年历史,演出遍及全国,并到过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巡演,更被国务院正式公布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。 新野县猕猴艺术协会会长张俊然介绍,四人都有合法的饲养证,但是的确没有运输证,因为办理起来太麻烦。“耍猴人流动性非常大,今天在这,明天就可能去另一个地方,而办证需要当地林业厅向河南林业厅发函,通过了才能办理。”他介绍,当地的耍猴人去了很多地方表演,从来没有办理过运输证,也没遇到过被抓的情况。 四名猴戏艺人之一的鲍风山告诉记者,他们认可自己因为没有运输证而违反规定,也不打算就此上诉。但包括张俊然在内的许多人却表示,猴戏作为民间传统技艺得到国家的认可和保护,如何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,值得思考。 河南省南阳市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副站长张晓娟告诉记者,猕猴作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,其运输过程受到严格控制,办理运输证要向县级相关部门申请,并逐级通过市级、省级进行审批。 对于繁琐的办证过程,张俊然说,当地相关部门表示可以将办理运输证的权限交给协会,简化办证程序。“虽然累点,但是我们也乐意啊,只要能继续表演,让老艺人将技艺传承下去就行。”但他表示,目前一切还在计划中。张晓娟也表示,要将运输证办理权限下放,十分困难。 北京大学社会学教授夏学銮认为,既然猴戏被列为国家非物质遗产,就不应该还用地方、行政法规来限制它,这是与初衷不相符合的,中央到地方及相关部门要出台政策制度,来给予配套。 此外,这项两千多年前便开始的传统技艺,如今也遭到众人对其虐待动物的质疑。猴戏艺人鲍风山说,耍猴并没有虐待动物,鞭子打猴子都是假打,这些猴子是自己从小养大的,他们靠这个养家糊口,根本不舍得打。部分网友也认为,猴戏艺人通过训练和繁殖,也是对猕猴种群的一种保护。 据了解,一只猕猴在公安机关扣押期间死亡,张俊然表示,下一步他们将就此事追究当地部门相关责任。 |